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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在全国大中城市逐步形成了一个规模日益增大的新群体,那就是所谓的“农民工”群体。不可否认,农民工这个群体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权益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相当数量的农民工没有进入社会保险体系,有些农民工虽然进入了社会保险体系,也无法实际享受完整的社会保险待遇。这一状况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影响着劳动关系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也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研究并切实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已经成为社会保障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以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为研究主题,分析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揭示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低的原因,提出通过完善制度、扩大覆盖面,将农民工逐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政策建议。文章认为,解决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并不一定要为农民工建立单独的养老保险制度,而应该顺应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趋势,通过完善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体系。文章运用社会保险理论和经济学、管理学相关原理,对于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分析,认为,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偏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是影响农民工参保的两个关键性问题。作者对这两个关键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一方面,另辟蹊径,将做实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作为研究的切入点来探寻实现逐步降低缴费费率的思路;另一方面,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引发的地区间财政体制的匹配问题以及相互间利益权衡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提出在近期难以提高统筹层次的情况下,各级政府部门可以通过适当扩大本级政府调剂金规模,并使其具有协调地区间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而引起的利益变动之功能,逐步完善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使这一制度适应农民工群体的特点,逐步改变目前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低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