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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就业中存在的年龄歧视问题越来越严重,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在当今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就业竞争日渐激烈的情况下,很多人群遭遇年龄歧视的问题。年龄歧视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影响最大的、波及人群最广的歧视现象,它的存在不同于性别、疾病、学历等其他歧视状出现的概率,每个人都必将经历,因为时间不可挽回、无法逃避。年龄歧视的出现不但破坏社会的就业秩序,也极大改变了中国人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而我国的现行法律制度和救济程序不能有效保护受年龄歧视的群体,造成一系列的负面效应。为了消除现行就业年龄歧视问题,从理论上提出相关制度建议,本文分析年龄歧视内涵及我国当前年龄歧视的现状、特点,借鉴海外反就业年龄歧视法律制度,并作比较法分析,特别是救济程序、举证责任分配和认定标准的问题,以期为我国反就业年龄歧视立法提出对策。第一部分主要讲述就业年龄歧视的内涵,讲述在就业中的年龄歧视产生的主要原因,它的概念、类型、就业年龄歧视的特点以及消除就业年龄歧视必要性分析。当用人单位的年龄限制与工作内容毫无联系时构成就业年龄歧视。有直接歧视和间接歧视两种类型,从就业年龄歧视的危害性分析为什么消除就业年龄歧视。第二部分讲述我国就业年龄歧视现状,以公务员和企业为例进行讨论,分析总结出我国就业年龄歧视的特点。我国就业年龄歧视分布很广,-存在于所有类型的用人单位,设置多种多样,种类浩繁不同行业不同职位,设置年龄档极具随意性,年龄界限花样百出,在就业的全部过程都有年龄歧视的存在,就业年龄歧视制度化,侵害系统化。第三部分比较分析海外反就业年龄歧视法律制度,以期为我国反就业年龄歧视法律制度提供借鉴。海外反就业年龄歧视大多有其立法规定,并有执行机构保障执行,有一套严格执行的救济程序。第四部分讲述我国反就业年龄歧视制度构建的思考,从立法、年龄歧视认定标准、举证责任的分配、救济程序和执行机构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