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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爆发频繁。1994年,美国奥兰治县破产案和墨西哥金融危机,1995年初英国巴林银行倒闭和法国里昂信贷银行巨额亏损,1996年底阿尔巴尼亚金融危机,1997年英国国民西敏士银行巨额亏损,同年爆发亚洲金融危机,1998年俄罗斯金融危机、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基金倒闭,1999年巴西金融危机,2001年阿根廷经济金融危机,2008年以来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并迅速波及全球……近年来爆发的金融危机范围广大,破坏性极强,金融监管问题因之成为国际社会的热门话题。
金融的监管是与金融市场发展状况和实际运营模式相适应的,目前国际范围内的金融市场运营主要分为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两种模式,因此目前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框架主要分为分业监管和混业监管两类模式。从世界范围来看,根据金融市场混业经营的大趋势,金融行业的混业监管已经逐渐被业界学界认可为监管模式的发展方向。
我国金融行业的经营模式经过多次调整,长期坚持走分业经营之路,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市场的内部环境发生了变化,混业经营的成功案例开始出现,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模式需不需要改革,如何进行改革,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
我国混业经营仍处于初级阶段,但由于我国金融业是通过“一行三会”实行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因此也同样面临混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难题。“一行三会”式的监管框架使得监管重叠和监管真空现象时有发生,监管效率不高,监管成本太大,明显不适合金融业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金融监管模式巫待改革。
西方国家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仅8个主要发达国家在世界1000家大银行中所占的比例就高达55.5%。他们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实践和经验总结往往代表着金融监管的方向。由于时代背景和经济金融条件不同,在过去的十几年中,西方国家的金融监管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本文通过对各国金融监管框架进行横向比较,研究当前形势下世界各国金融市场监管模式的发展动向与关键特征,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目前金融市场运营模式进行了深入分析,借以探讨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利弊,对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发展方向和实现方式进行了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