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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与实现人民的好生活是价值观教育中所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是一个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主题,是一种追求良善生活的理想。价值观教育所应当考虑的问题就应该是人民日常生活中最关切的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观点,人对好生活的追求应该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合理性、现实性的需要。作为一个有限的理性行为者,我们对好生活的理解不尽相同,好生活必然是多元综合的一个普遍性概念。对于好生活的探讨,我们不能走向虚无主义与相对主义。虚无主义会认为根本不存在好生活,而相对主义则认为好生活的样子是见仁见智的,每一个人都对其有着不同的理解,那么对于好生活,我们根本不能作一个理论上的探讨去定义这样一个概念。但是,笔者通过对康德道德理论的考察发现,关于好生活这个课题,我们可以从四个维度分别解析。首先,好生活一定是一种道德的生活。在好生活的评判中,我们需要生活在其中的人为好生活的实现贡献一份力量,在好生活得以实现时具备享有这一生活的资格。也就是说,好生活的实现并不是凭空想象的,而需要我们做出相应地努力,在追求与实现好生活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将道德作为我们的第一考量。这是为了能够提供给我们一个和谐、安定、持久生活的必要条件。通过对于道德纯粹性的追寻,对道德动机的考察,我们会逐渐树立起一个有关好生活得以可能的道德维度。尽管现阶段的人们达不到这样一个纯粹的道德高度,但是我们的好生活应该追求这样一种道德标准,它是确保好生活得以持续下去的素质条件。其次,我们探讨好生活的幸福维度。在好生活的幸福维度中,我们提出了两种幸福考量,一为劳动幸福,二为交往幸福。一个好的生活无论其样态如何,必然是生活在一个物质资料充沛,人民可以自由发展的社会。如果在一个朝不保夕的生活状况下,没有人会考虑什么是好生活。好生活的前提必须是对物质资料,对自然环境无忧的生活。由此,人们才会追求自身更高精神层次的发展以及能力层次的提升。再者,在这一现代社会中,对物质资料的需求使得人类社会不可避免地进行社会大分工以确保物质资料的大规模、高效率的生产,同时人类需要应对各种各样的复杂性问题、全球性问题。那么,现代社会依靠单个人的力量是无法达到一种富足且持续的生活状态的。那么交往就成为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必不可缺的一个环节。因此,我们对好生活幸福维度的考察需要综合两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必要形式,即劳动与交往。再次,好生活需要与审美鉴赏维度协同考察。好生活与审美维度具有极大的相通之处。审美鉴赏能力是一种主观的判断能力,想象力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审美鉴赏而言,并不存在一种客观的判定,不会有一个明确的规则去规定某事物是美的,对于美,我们更多的是出于一种内心的感受,而不是通过知性对应概念作出判断。而好生活也是这样一种基于主观的理解,我们不会定义一个具体的好生活是什么样的,不会为好生活设定严格及明确的标准。对于好生活的探讨,我们也是出于一种无利害之心并在能够产生愉悦的普遍感受下作出真切的判断。因而,好生活与审美维度具有内在相通性,我们可以通过理解什么是美来理解什么是好生活。最后,我们对法权维度的考察实际上是对道德维度的一个补充分析。这也是现阶段好生活所必然要求的一个维度保障。康德对于法权维度的论述主要集中在如何保障私有财产方面。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人要想过上一种好生活,那么就必须通过类似劳动这样的合法形式来获取物质生存资料,私有财产的产生也正是维系这一物质生存资料的代表。因而,康德的法权维度所主张的就是对于私有财产的维护,其实质是对物质生存资料的维护。但是,康德认为个人在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时并不具备绝对地实力,因此就要借助国家的权威,将自己也并入到国家公共权威之下,这样一种权力让渡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的私有财产,以此来实现好生活。因此,对于康德道德理论四重维度的探讨对于形成一个综合的好生活概念是环环相扣,息息相关的,并且对康德好生活理论的探讨也是对价值观教育中解决人民关切的生活问题的探讨。好生活如果缺少了其中任何一个维度都是不完整的,也是无法实现的。我们在追求与实现好生活时必须要对四个维度进行整合,以保障好生活得以可能,同时也要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注重对康德道德理论的局限性以及优势进行辩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