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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听证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产物,是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客观要求。它是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产生的,是完善公共决策机制,加强价格公共管理的必然选择。本文通过对义务教育“一费制”听证会的会前准备、听证过程以及听证会效果的实证分析,认为听证会促进了公共事务的民众参与,对价格行政决策产生了显著影响,提高了价格决策的效率。但是,目前的价格听证会,存在着听证代表性不足、运作程序不规范、成本较高等问题,其实质只是征求意见会,不是价格决策会。本文认为,应当按照“公正平等、公开透明、体现民意”的听证会功能定位,改革听证代表的遴选制度,明确不同代表的角色定位,将听证会由征求意见会向价格决策会过渡。同时,要控制听证会成本,扩大价格听证的适用范围,提高听证会透明度,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真正做到政府定价的政民互动,实现价格管理的“善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