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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草)政策是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要的生态工程项目,通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对我国北方地区生态安全、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改善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应用3S技术对呼和浩特市2000年、2010年和2018年的土地利用变化进行研究,分析了退耕还林还草地的坡度与农田潜力等因素的变化特征,探讨了呼和浩特退耕还林还草所产生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并评价了其综合效益。研究结果表明:1.呼和浩特市2000年-2010年呼和浩特土地利用总体趋势为草地和耕地减少,面积分别是110.19 Km2和78.63 Km2;林地和建设用地增加,面积分别是82.32 Km2和68.15 Km2。2010年-2018年建设用地面积大幅增加,面积为282.88Km2;耕地、草地和未利用地有所减少,面积分别是180.31 Km2、86.24 Km2和47.69 Km2。在2000年-2010年间和林格尔县和武川县的退耕面积最大;2010年-2018年间各旗县的草地、耕地和未利用土地都呈下降趋势,耕地面积减少主要集中在市辖区、武川县和土默特左旗等区域。2.2000年-2010年间退耕地还林地面积为100.86 Km2,主要以有林地为主,占81.16%;和林格尔县退耕为有林地面积最大,武川县退耕为灌木林面积最大;退耕地还草地面积为217.21 Km2,低覆盖草地占69.48%,主要集中在武川县和和林格尔县。2010年-2018年总退耕还林面积20.68 Km2,主要以有林地为主,占73.87%,土默特左旗面积最大;而退耕还草面积仅为2.35 Km2。3.在2000年-2010年呼和浩特市退耕还林地中,坡度为0°-15°的退耕地占95.17%;2000年-2010年呼和浩特市退耕还草地中,坡度为0°-15°的退耕地占97.9%。这些退耕地均集中在武川县和和林格尔县。2010年-2018年间退耕还林地中,坡度为0°-2°的退耕地占85.34%,集中在市辖区、托克托县和土默特左旗;2010年-2018年呼和浩特市退耕还草地面积较小,主要集中在0°-15°,占95%以上。4.在2000年-2010年呼和浩特市退耕还林还草地中,主要以农田潜力<2000Kg/hm2的退耕地为主,分别占退耕还林地的90.69%和退耕还草地的92.72%;在2010年-2018年呼和浩特市退耕还林地中农田潜力<2000Kg/hm2、2000-4000Kg/hm2、4000-6000Kg/hm2的退耕地较多,分别占退耕还林地的31.59%、40.01%和22.73%;退耕还草地中,农田潜力<2000Kg/hm2和2000-4000Kg/hm2为主,分别占退耕还草地的83.27%和14.33%。5.研究区退耕还林还草措施增加了生态价值。2000年-2010年退耕地生态价值增长1.397×108元;2010年-2018年退耕地生态价值增长2.741×107元。其中气体调节、气候调节、水源涵养、土壤形成与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原材料和娱乐文化等价值增高;而食物生产和废物处理价值有所下降。从生态贡献率角度来看,退耕区95%以上的退耕还林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增长由退耕还林贡献。6.根据模糊综合评价模型,结果显示呼和浩特市生态效益水平为“一般”,社会效益水平为“良好”,经济效益水平为“良好”;综合效益水平为“良好”。因此,呼和浩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值得推广和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