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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社会最大的问题是农民问题。站在现代化门槛上的中国农民的昨天处于怎样一种境地?今天他们又在如何地生存?他们明天又要去哪去?对此问题的解决,正是对中国问题的解决。恩格斯说:“农民的现代化,说到底,就是农民摆脱土地的束缚。”但是,笔者认为,问题还不止于此,农民的现代化还根本地要求农村社会关系的更加和谐。 土地制度根本地决定农村社会的人与地关系及人与人的关系。故而,我在考察安徽省郎溪县农村从公社时期到单干时期以及当前的后单干时期的土地制度的流变过程中发现,农村经济经历一种道义经济发展到当前的理性经济的嬗变。其中,公社时期农村经济是一种“大而全”的以村庄为单位道义经济;而在单干时期则是一种“小而全”的道义经济;在当前的后单干时期,农业生产分工的深化,使得农村经济专门化、规模化、市场化,这即是当前的理性农业经济阶段。理性农业经济是对道义经济的否定,其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却造成农村社会的社会关系破坏。笔者认为,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土地制度先后经历了单干时期,乃至发展到目前的后单干的时期,正是农业经济逐步理性化的过程。理性化本身是一种韦伯所谓的二律背反的现代社会悖论。客观而言,工具理性的扩张确实给中国农村社会带来一些危害:资源的滥用,环境的退化和破坏,尤其令人惊心的是农村社会关系的功利化以及相应传统共同体的农村社会的解体。农民问题在当前首先是让农民富起来,但富起来只是手段,真正目的在于农村社会关系的和谐。富并不必然就不仁。故而,笔者认为,理性经济并不必然带来农村社会的解体,让农村社会解体的是唯功利理性的霸权,故而,对于当前农村现状,笔者借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对农村社会发展作一个新的价值定向以及相应的政策设计。其中,在价值定向上,追求一种公正的农村社会发展,在政策设计上,首先仍要坚持理性农业经济,但要在利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