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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债务是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产物,其负债面广、成因复杂、负面影响较大,是当前农村工作中的一个难题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村集体经济实力薄弱,资源配置稀缺,在上级政府转移支付不到位的情况下,面对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建设发展的资金需求,举债成为了村级组织弥补资金短缺的必要途径。目前,我国村级债务规模依旧存在扩大的趋势,具体分布上看,东部村级负债规模要高于中部西部,经济发达地区负债规模普遍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因而,本文提出疑问,在经济发达地区,在村级组织资源配置较为充足,村集体经济相对雄厚的情况下,为何依旧存在相当规模的债务,其形成原因、用途、作用较之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村级债务是否发生了改变,举债的初衷是否发生了变化,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村级组织举债决策的变化?通过对上述几个问题的探究解答,能够对现今的村级债务有更深入的了解和全新的认识,对村级债务的治理和化解、维护农村稳定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首先引入了委托代理的视角,通过构建“乡镇政府-村级组织”、“村级组织-村民”两条委托代理链,研究村组组织在作为双重代理人时的决策行为.根据委托代理模型中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约束条件,得出在参与约束主导时,村级组织的行为决策亦在追求其保留效用;而随着激励约束的强度增强,村级组织的行为决策会为追求其自身效益的最大化而努力。在现今我国的压力型行政体制下,参与约束表现为村级组织自身的有效运转和基本职能的实现,激励约束则表现为上级政府的指标考核和干部奖惩等一系列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因而从村级组织的举债决策意愿上,存在着主动意愿和被动意愿,即债务的举债决策拥有主动性和被动性,就性质而言,被动型的负债往往是在参与约束主导下的所形成的,主动性的负债则是在参与约束效用满足的前提下,村级组织为追求代理人个人效用最大化,追求激励效用而形成的举债决策。在此基础上,本文选取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常熟虞山镇辖内30个行政村作为样本村,研究样本村在2002-2010年的债务规模,债务结构的变化趋势,得出目前样本村内,占主要比重的四种用途债务分别为,兴办企业负债,园区建设、重点工程负债,兴办公共事业负债,以及科目表中的“其他负债”,上述债务总额占据了全部债务的92.18%,从趋势看,兴办企业的负债比重每年呈现上升趋势,园区建设、重点工程负债,兴办公共事业负债比重在缓慢下降,其他负债则基本保持不变。根据对9年间样本村经济发展和村级财务数据的统计,通过对村级组织的债务依存度,偿债压力,村级支出压力,留存收益和现金流动的分析,得出参与约束并不构成村级组织决策的主导因素,因而得出假设,村级组织的负债决策趋向于主动负债,以追求村级组织的自身效益。通过构建面板数据模型,进行不同用途的负债对涉及上级重点考核的村级经济效益项目的影响实证分析,得出涉及兴办企业、园区建设重点工程债务的增长额能够刺激相应经济指标的增长,而“其他负债”则侵吞了村集体经济效益和村民利益。因而,可以判断出村级组织的举债决策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追求考核指标的实现以及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对此得出结论,在样本村内的举债规模增大和债务结构变化在举债决策性质上更倾向于主动负债,作为举债的结果,虽然实现了委托人的期望效用,提高了村级组织的经济效益,但是其中涉及的“隐藏行动”则侵吞了委托人的一部分利益。对此现象的原因,根据实证结果和实地调研解释为债务约束弱化,考核目标驱动以及监督强度偏软。因而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希望对经济发达地区的村级债务研究和治理工作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