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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是一个民主的社会,民主社会的表现之一就是控制政府权力扩大公民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公民想知道与自己相关的信息的要求愈来愈强烈。公民知情权理论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得以产生,并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地被引入到世界各国的法律体系之中,现在世界上已有30多个国家把这一制度引入到本国的法律体系中。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地位越来越重要,在我国,知情权的理论研究尚未成熟,有关知情权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侵犯知情权的行为在现实中时有存在,这使得公民的知情权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障。因此,应创立一系列法律制度确保知情权的实现,这对丰富和发展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促进依法治国进程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知情权的概念、分类及性质。指出,知情权概念源于西方,我国对此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知情权概念包括“知悉”和“获取”两个层次的含义。依照不同标准可以将知情权进行不同的分类。这有助于我们全面理解公民知情权。 第二部分着重分析了公民知情权的权利属性。指出知情权具有基本人权属性、法定权利属性和宪法基本权利属性,并提及了知情权性质讨论对于知情权的意义,从而为知情权入宪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三部分全面介绍了公民知情权的构成要素。对知情权的主体客体及内容进行了深入的阐述。 第四部分分析了我国公民知情权的保障现状及存在的缺陷。对公民知情权在中国现行法律中的规定和我国公民知情权保障存在的制度缺陷进行了具体的分析。 第五部分论述了我国公民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针对我国公民知情权的保护现状及存在的缺陷,从公民知情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入手,通过对我国公民知情权难以实现的原因分析,进而对我国完善这一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