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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现实告诉我们,发展现代科技事业,不仅应该有符合国情的英明决策、周密计划、妥善的部署和恰当的实施,而且也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科技决策、计划、部署和管理实施,如果不经过人民的意志而以法律形式加以确认、保障和支持,就难以具有权威性、连续性、持久性和有效性,就难以克服人亡政息、人变俱变的流弊。从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发生了科技与法律的历史性联姻,科技法制建设正式提到议事日程上来。随着科技体质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科技法制建设获得迅速发展。本文第一章是全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