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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作为国民经济重要载体的国有企业,其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成果,国有企业改革一直以来都是经济体制改革核心,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环节。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任务以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1984年在《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将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转变为国有企业改革,国企改革至此拉开了序幕,并成为每一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国企改革三十多年来,经历了1978-1993年初步探索阶段,1993-2003年战略攻坚阶段,2003-2013年改革纵深推进阶段,国企改革在探索、调整的过程中不断推进,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凸显出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时至今日,国企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和攻坚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并强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2015年9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时期国企改革的目标是发展混合所有制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在此背景下,本文作者作为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长期从事辽宁省和沈阳市的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资产交易工作,选择以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主题进行研究。结合作者的工作经验和思考体会,论文首先阐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理论,然后回顾了国有企业改革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分析了现阶段国有企业确立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的重要意义,并通过引用实例分析了国有企业混和所有制改革面临的阻碍,第四部分提出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现路径,最后对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必须应该明确,混合所有制将是未来一段时期内国企改革的首要任务。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想取得预期效果,必须要消除各界对混改在观念上和思想上的障碍,同时完善综合配套措施,创造适宜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引导公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积极合作,推动这一轮国有企业混合所有改革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