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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哲学是审美哲学还是实践哲学?”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在西方音乐教育学界最具代表性的争论。其中以BennettReimer为代表的“音乐教育作为审美教育”(MEAE)与DavidJ.Elliott所提倡的“音乐教育的实践哲学”之间的争论尤为激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争论?他们争论的焦点是什么?是什么导致了他们的争论?这些观点与我国“音乐教育是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观有何关系?等等问题引发笔者有了写此文的想法。
本文主要以Reimer的《音乐教育的哲学》和Elliott的《音乐的种种问题:音乐教育的哲学》两本著作,以及介绍、评论Reimer审美哲学和Elliott实践哲学的相关国内外论文为研究对象,来比较、分析二者的哲学思想。文章由四个章节构成,第一章主要从人物介绍、思想表述、评价、影响四个方面介绍Reimer的哲学思想;第二章同样也从人物介绍、思想表述等四个方面介绍Elliott的哲学思想;第三章,主要比较分析二者的哲学思想,以双方争论的哲学前提—“音乐是什么?”为切人点,对Reimer与Elliott界定的两种音乐概念内容进行比较,并结合两者音乐概念哲学背景中的音乐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进行分析;第四章,主要是二者思想比较之后,笔者对音乐教育哲学必要性、重要性以及建构新的音乐教育哲学的一些思考。
通过上述的比较分析,本文认为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Reimer的审美哲学与Elliott的实践哲学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音乐教育的本质是由音乐的本质决定的”;所不同的是Reimer主张音乐的审美特征“把音乐区分为‘音乐的’‘非音乐的’,强调‘音乐的’的重要性”,而Elliott主张音乐作为人的实践活动“音乐是一种有意识的人类活动”;Reimer的审美哲学是建立在主客分离的传统认识论的基础上,而Elliott的实践哲学则是建立在主客合一的当代哲学思想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