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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了社会的长足进步,也使得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更新改变。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出现为不孕人群带来了希望,而代孕作为其中的一种,自出现之日便引发了医学界、伦理学界乃至法学界的广泛争议。随着代孕现象的增多,代孕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日益凸显。例如:代孕合法化之争、代孕协议的效力问题、代孕子女的权益保护问题等。我国当前法律并未对代孕及其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仅在两个行政规章中表明了禁止代孕的立场。代孕现象禁而不止,司法实践中因此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其中代孕子女的权益保护问题尤为突出。我国当前关于代孕行为的立法规制和代孕中亲子关系的认定规则都极为缺乏,相关司法实践也存在判决结果不一致的情形,这使得代孕子女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随着越来越多的代孕子女的出生,其法律地位的认定、监护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财产继承等问题不容回避。2016年全国首例非法代孕引发的代孕子女监护权纠纷案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在经过两审判决后终于落下帷幕,然而二审判决结果与一审判决结果却截然相反。一审判决将代孕子女的监护权判给了与孩子具有血缘关系的祖父母;二审判决却将代孕子女的监护权判给了与孩子没有血缘关系的养育母亲。本案主要有三个争议焦点:第一、代孕行为对本案的影响;第二、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第三、代孕子女的监护权归属。通过对全案的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首先,代孕行为的非法性并不影响本案的具体法律关系,代孕子女的权益同样受保护;其次,对于代孕子女的亲子关系认定应遵循“分娩者为母”的原则,在监护权的归属问题上应结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作出判断。最后,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提出确定代孕子女监护人的合理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