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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中,“劳资关系”始终是研究的重点领域,近年来,建筑行业频发的劳资纠纷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针对日益频发的劳资纠纷,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建筑行业的欠薪问题仍未能得到彻底的解决,反而日趋复杂化,群体性突发事件依然存在。针对上述问题,如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引发更严重的社会问题。 本文选取了北京市朝阳区建筑行业作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地区建筑行业特点和劳动用工情况,并对建筑工地劳资关系涉及的三方主体,即政府、企业与劳动者开展了社会调查。通过调查分析,建筑行业劳资纠纷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首先政府各监管部门配合不力,导致监管盲区的存在;其次,企业没有充分维护劳动者权益,劳务用工形式陈旧;最后,劳动者缺乏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基于上述情况,本文重点运用了协作监管理论,对如何更好实现建筑行业劳资的监管进行了分析,提出建立三方互动式、整合式的新型监管模式,加大政府职能部门在监管合作中的主导作用等建议,目的在于促进建筑行业劳资关系和谐有序地发展,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