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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相继出台了诸如《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奖惩条例》、《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警纪警规,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公安系统激励机制的发展。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改革的持续深化,公安机关也将面临许多新的考验,例如警队装备更新换代慢、工作压力大安全风险高、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社会舆论的不良引导、公安民警行使执法权得不到保障、福利待遇较差从优待警政策难以落实等问题,对公安工作的开展都存在较大的影响。而面对上述问题,警察激励机制至关重要。一套健全可行的警察激励机制,能够将一支警力有限队伍,激发出最强的战斗力。这不仅能够有效提升警察打击犯罪的效率,更能提高公安机关为群众服务的水平。这对于整个公安工作的开展,具有极大地推动作用。特警是公安民警中一支特殊的队伍,他们不仅承担了反恐处突,防暴维稳等极端危险的工作,也承担了巡逻防控等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当今社会治安问题此消彼长,国内外恐怖事件频发并且犯罪手段逐渐趋于复杂化,反恐工作任务难,担子重。当今特警队伍在训练工作、人员招募以及内部管理上开始出现很多问题。为了更好履行公安特警的使命职责,确保任务的完成,必须抓好特警队伍建设工作。目前,武汉市特警支队拥有在编特警七百余名,特警支队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特警队内部存在警员学历层次不齐、新老队员差别对待、工作待遇普遍较低等情况。这些情况对特警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在一定程度上都会有影响,阻碍了特警工作的发展。所以,科学有效的加强特警队伍建设显得格外重要。要想将特警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提升警力,建立完善的特警激励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在研究方法上采用文献与实证相结合两种研究方法。运用了公共政策学中的经济学分析方法、人性假设、需要理论以及社会公平理论,宏观层面对武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的激励机制进行研究。以特警队员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对特警队员的激励进行研究和改进,本文以武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为例,对前人研究进行总结,通过谈话和问卷的方式实地调研特警激励问题,对目前特警支队存在的例如新老队员差别对待,薪酬待遇不合理,领导意志作用过大等问题研究出一套可行有效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