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幼儿园收费关系到幼儿家庭的切身利益,是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为此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冀政[2011]1号)等一系列文件中都提到了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幼儿园的投入力度,并指出要完善现行幼儿园收费制度,制定出台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收费标准,并实行分类管理。2017年9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管理提出新的要求。通过对河北省幼儿园保教费制度相关的调研,发现了当前制度中存在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水平偏低、幼儿园保教费形成的相关制度不明确以及幼儿园保教费形成和执行的相关措施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基于此,展开了本文的研究。本文以进一步完善河北省幼儿园保教费政府规制制度为目标,通过调查研究获得了第一手资料,梳理了相关文献,在此基础上,首先对本文研究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归纳了保教费规制制度的相关理论,包括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激励性规制理论、成本分担理论等,奠定本文的理论基础;其次,从幼儿园的数量、结构等方面分析了河北省幼儿园发展的现状,从保教费的管理方式、确定原则和依据、确定程序、监管措施等方面分析了现行河北省幼儿园保教费规制内容;第三,归纳总结了河北省幼儿园保教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第四,从幼儿园保教费管理形式、定价原则与影响因素、理论公式,建立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完善保教费形成制度以及加强对幼儿园价格相关行为的监管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河北省幼儿园保教费制度的对策建议。本文在幼儿园保教服务属性的判定、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分类管理、幼儿园保教费确定的理论公式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和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