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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为“证人特免权概述”,主要阐释了与证人特免权相关的几组核心概念。一是关于证人和证人制度。证人应当是诉讼开始前了解案件情况,因具有作证义务而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自然人,不包括英美法系的专家证人。尽管两大法系对证人性质定位不同,但这并不对证人特免权构建形成实质影响。证人制度主要包括权利制度和义务制度。证言特免权是证人权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证人及时到庭作证是法定义务,其不仅有利于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对质权等,而且还是建立证人作证特免权的必要前提。二是关于证人作证行为与证人证言。证人作证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证人证言在证据法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英美法系,证人证言与证人等同,与物证、书证共同构成了证据法的基本类型;在大陆法系,证据以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为主,证人证言地位相对较弱,证人对诉讼进程的影响相对较小,证人证言仅为人证的一种。三是关于证人资格和证人特免权。证人资格指的是在诉讼活动中能够成为证人所须具备的要求和条件。证人的资格问题是证人制度体系中的基础问题。证人特免权是对证人资格的限制,是基于对社会伦理、公共利益、证人权益的保障的综合考虑而设置的。其内容主要包括:因反对强迫自我归罪而产生的特免权;基于亲属关系而产生的证人特免权;因保护特定职业关系而产生的特免权;因保守公务秘密而产生的特免权等。第二章为“证人特免权规则的理论基础”。证人特免权规则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价值论。唯有价值论才可以合理解释证人特免权规则的存在价值与发展方向。正是对案件中除发现事实真相、实现实质正义之外的其他法律价值的关注与重视,证人特免权规则才有了生存空间。在价值论背景下,利益均衡理论、人文主义和功利主义等理念学说,构筑起了坚实的证人特免权规则的理论基础。第三章为“基于亲属关系的证人特免权规则”。本章第一、二节从历史视角考察了两大法系亲属特免权的历史沿革,比较介绍了两大法系亲属特免权的主要内容和异同。第三节以“亲亲相隐”制度为主线,分别从古代、近代和现当代三个不时期,阐述了“亲亲相隐”制度主要特点以及继受与变革、式微与消亡情况,对亲属特免权规则的现代价值作了重点论述。第四章为“基于职业特权的证人特免权规则”。职业关系特免权是证人作证特免权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是最早产生的特免权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律师业、银行业、医疗业、牧师业等在社会中起的作用越来越大,这些行业的发展以从业人员与公众之间的相互信赖为基础,替当事人保密是这些行业的基本道德要求,也是其得以繁荣的保证。在这些职业中规定其从业人员与其委托人间的作证特免权,以保护他们间的秘密交流,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法律实施等均具有重要意义。本章以律师、医生和宗教三大职业为例,主要介绍国外的相关制度和实践以及论述对我国的借鉴价值。第五章为“基于公共利益豁免的证人特免权规则”。本章共分三节。第一节作为背景性知识,主要阐述了公共利益的含义和特征,公共利益与相关利益的关系,公共利益的内容以及它的界定主体和方式。第二节分别介绍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公共利益豁免情况下的证人特免权规则。从总体上来说,英美法系国家的国家公共利益豁免情况下的证人特免权分为绝对的特免权和有限的特免权。与英美法系国家相比,大陆法系国家公共利益豁免情况下的证人特免权规则在内容上不如英美法系国家全面,在程序上也不如英美法系国家完整。第三节通过回顾我国关于“公共利益”的立法现状,主要论述了我国公共利益豁免情况下的证人特免权规则问题。我国法律对此虽无明文规定,但在现行法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功能上与此相类似的规则,主要涉及国家秘密和情报人员身份特免权。第六章为“基于非自我归罪的证人特免权规则”。第一节简要介绍了无罪推定原则,笔者认为,作为一项国际性刑事司法准则,无罪推定原则对保障证人特免权规则的适用具有深刻的导向价值和促进作用,不仅使得证人人权理念得到切实落实,而且使得证人证言的采信规律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和满足,以及诉讼民主关系得到综合平衡。第二节对非自我归罪作了概述,辨析了非自我归罪与沉默权、非自我归罪与证人豁免权的关系,介绍了国际公约对非自我归罪原则的规定及意义。第三节分别介绍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有关非自我归罪的作证特免权规则,通过比较认为,两大法系关于证人非自我归罪特权的立法模式具有明显区别。英美法系广泛使用作证豁免制度,在范围上比较广泛,对该特权的告知程序及侵犯特权的证据排除规则比大陆法系严格,对特权的保障比大陆法系充分。大陆法系在这方面更多的是纲领性规定。此外,本节还对我国与非自我归罪的作证特免权规则相关的立法与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七章为“证人特免权规则的保障与构建”。证人特免权保障的核心内容是权利规定和司法保障,本章第一节主要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两个方面介绍了国外证人特免权规则保障的制度安排。第二节在粗略介绍我国港澳台证人特免权规则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该规则在我国大陆地区建构的困难和原因。第三节论述了我国建立证人特免权规则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建立特免权规则的基本思路和具体设想以及坚持的基本指导思想,重点对近些年来我国学者的关于证人特免权的规则立法建议文本作了总体介绍和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