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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刑事法律和司法实践都把工作重心放在对犯罪分子的刑事处罚上,认为对犯罪分子的定罪量刑就是对犯罪分子最严厉的惩罚,对被害人最大的抚慰,从而往往忽略了对犯罪分子因犯罪所得利益的追缴,对被害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的弥补。这种司法理念折射到立法和司法实务中,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赃款赃物的立法和实践管理的混乱。赃物移送过程中的偷梁换柱,赃款赃物处置的主体不明,赃款赃物再追缴的主体缺失等问题,制约着赃款赃物管理的规范化进程。而追究赃款赃物管理混乱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立法对公检法及相关机关在权责分配上的不明确。由于缺乏一个具有总纲性的,对各机关有普遍约束力的,对各机关的权利义务有明确划分的规范性文件,各部门都通过各自的规定扩大处置权限,而对其中出现的问题和义务却相互推诿,导致赃款赃款的追缴和处理常常成为刑事案件的历史遗留问题。 本文用公共管理学的视野,融合公共管理学与法学的知识,从明确公检法及相关机关权责划分的角度,研究刑事司法领域中赃款赃物管理规范化的制度设定,尤其是要明确赃款赃物追缴、保管、移送、处置等各个环节中的权力、责任主体。清淅了自己的权责范围,各机关才能相互配合,各司其职,这是让赃款赃物管理走上规范化的基本。同时本文也强调赃款赃物的流动和管理是一个统一连贯的过程,在分工明确的前提下各机关还应相互配合,防止赃款赃物管理程序上的断裂。 本文在结构上由六章组成,第一章是绪论,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情况、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第二章是理论基础部分,介绍赃款赃物的内涵和外延,赃款赃物的特点、分类及与相关概念的辨析。第三章是赃款赃物管理现状综述,介绍了赃款赃物管理的立法现状和实务现状,并从中分析出存在的问题和问题的原因。第四章是赃款赃物管理的制度规范研究,分别从追缴程序、移送程序、处置程序、再追缴程序和当事人救济程序五方面研究完善规范赃款赃物的管理制度,明确公检法及相关机关在各环节的权力责任。第五章是赃款赃物管理的制度创设,阐述了两种关于赃款赃物管理的制度构想,独立于刑事判决书的赃款赃物处理和独立于司法机关的赃款赃物托管平台。第六章是本文研究的结论,对上述研究进行总结。 赃款赃物管理的规范化是我国司法完善必经的过程,赃款赃物管理制度的改革必须与目前的司法环境和社会环境相适应,实事求是,循序渐进,但我们也希望这条路走得不会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