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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不仅数量上占有优势,而且在提供就业机会、扩大市场需求、实施技术创新、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大型企业无法取代的作用。然而,在其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融资困难是国内外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难题,本文即选择了以这一背景为切入点,引出当前中小企业可供融资的渠道,并着重研究了通过典当行进行融资的可行性以及对其中存在的法律制度问题提出合理建议。资本市场本身的缺陷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首要原因。本论文通过对中小企业传统融资途径的分析,提出典当融资的便捷途径,从而为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和技术创新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以弥补政府财政支持与信贷融资的不足。但是,目前我国典当立法相对滞后,典当实务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操作,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会影响其效用的发挥。只有在正确把握典当业经营规范的前提下,中小企业典当融资才能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因此,与中小企业典当融资相关立法的确立就显得尤为重要,不仅对中小企业融资实务中的行为起着规范作用,为典当业的良性发展起着指引作用,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将成为保障我国经济有序运行重要环节之一。本文通过比较《中小企业促进法》对中小企业融资途径的规定,认为缓解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困难要从多方面入手,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和状况尝试和接受通过典当行融资。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中小企业典当融资的现状和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第二部分对典当实务中区分动产、房产和财产权利当物的审查,通过案例主要分析了典当行对动产当物的善意取得、房产抵押典当的法律性质及鉴定评估,知识产权质押典当融资面临的当物审查评估的困境;第三部分是结合案例对绝当物品处理中流质、流押条款的性质,利息和综合费用的收取以及绝当物品可否单方主张取回等问题的分析和阐述,认为从理论上明确界定典当合同的权利依据,在立法中根据当物及当金的不同划分不同的处理规则更具有可操作性;第四部分综合以上分析提出完善中小企业典当融资法律制度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