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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运用市场竞争机制,树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实施原则,由发包单位择优选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取得理想经济效益的最佳办法。招投标制度作为国际工程项目承包中的重要实施手段,在整个国际工程项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对国际工程的最终顺利实施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我国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作为积极投身国际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探索的实践者,在招投标的理论建设和实际应用上都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令人欣慰的成果,但由于建筑市场发育尚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经验不足等原因,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基于我国招投标制度不够完善、建筑企业在国际工程市场上竞争力不强的现实问题,招投标管理水平仍然有待提高,其法律制度仍然不够健全,无法与国际接轨,对于招投标实践过程中产生的具体问题,仍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予以解决和避免。这就要求我们要在充分享受招投标给国民经济带来的优势的同时,也要十分注重招投标制度的完善,而这一工作的重点则应该放在对招投标制度进行立法,对招投标所涉及到的各个方面予以监管和法律约束。本文以国际工程招投标为基本研究对象,从相关法律制度的角度探讨研究了我国国际工程招投标法律问题。论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国际工程招投标的理论概述,包括国际工程的概念、国际工程招投标的基本概念、国际惯例、操作程序、主要特征以及主要实现方式等;第二部分是国际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概况的研究与分析,包括国际工程招投标的基本法律原则、国外主要发达国家的招投标法律制度发展概况、发展趋势以及我国招投标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况;第三部分剖析了我国国际工程招投标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现象,并分析了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第四部分在分析了国外招投标法律制度建设给我国的启示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招标投标法律问题的解决对策。本文旨在探索我国招投标法律机制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方案,希望对我国国际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的完善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