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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农村地区学龄儿童伤害的发生情况和流行病学特征;分析个人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生活社交情况、周围环境情况等对农村学龄儿童伤害发生的影响;探讨个人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生活社交情况、周围环境情况与多发伤害的相关性;为农村学龄儿童伤害的预防和控制提出科学建议。方法:在恩施州建始县农村地区随机抽取小学、初中各3所学校,再按年级分层,整群抽取3~5年级,7~8年级的2196名学龄儿童为研究对象;横断面研究采用自拟的《农村学龄儿童伤害调查表》对个人、家庭、生活社交、周围环境及伤害情况进行调查;病例对照研究采用1:1伤害配对和1:4多发伤害配对;现场调查采用集体自填问卷法;使用Epidata3.1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17.0对伤害的流行病学特征进行描述性分析,对计数资料进行χ~2检验,运用条件Logistic回归来进行单因素分析和多因素分析。结果:1、伤害发生率:恩施州建始县农村学龄儿童伤害人数发生率为16.12%,伤害人次发生率为17.08%,多发伤害共18人,占伤害总人数的5.08%。留守儿童伤害人数发生率(20.11%)高于非留守儿童(12.4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8)24.119,P<0.001);留守儿童多发伤害人数发生率(1.23%),高于非留守儿童(0.4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8)4.186,P=0.041)。2、伤害特征分布:恩施州建始县农村学龄儿童伤害多发生于夏季(30.67%)和秋季(27.20%);伤害多发生在家中(39.47%);最常见的伤害类型为跌落伤(44.00%);受伤最严重部位常见于下肢(38.67%);伤害多发生于休闲玩耍时(33.33%);伤害发生后45.33%的学生选择去门诊处理,且大多数儿童(65.07%)的伤害能痊愈。3、伤害影响因素:非留守儿童(OR=0.467,95%CI:0.248~0.987)、主要看护人有时告知安全知识(OR=0.187,95%CI:0.061~0.571)和主要看护人经常告知安全知识(OR=0.216,95%CI:0.073~0.637)是伤害发生的保护因素;身体状况一般(OR=1.801,95%CI:1.187~2.733)、有伤害史(OR=3.161,95%CI:1.611~6.203)、非独生子女(OR=2.071,95%CI:1.413~3.037)、儿童照看小孩(OR=2.195,95%CI:1.290~3.735)、儿童喜欢运动玩耍(OR=1.758,95%CI:1.104~2.799)是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4、多发伤害影响因素:儿童住处或学校不靠近马路(OR=0.223,95%CI:0.050~0.997)是多发伤害发生的保护因素,儿童有伤害史(OR=20.698,95%CI:2.939~145.773)、主要看护人经常玩牌(OR=30.205,95%CI:1.842~495.435)、儿童参与打架(OR=67.211,95%CI:1.877~2406.439)是儿童发生多发伤害的危险因素。结论:农村学龄儿童伤害发生比较普遍,且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伤害的发生与儿童个人和家庭有关,多发伤害的发生与个人、家庭、学校有关。政府、学校、家庭等多部门应该联合起来,针对儿童伤害及多发伤害的影响因素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减少农村学龄儿童伤害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