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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越来越大,债务危机问题开始大量暴露。因此,本文以制度成本为分析工具,力求建构一个分析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制度解释框架。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显示了明显的转轨特征,地方政府债务现实困境凸显了在宏观结构失衡背景下,地方政府资金需求对制度禁锢和制度缺失问题的放大作用,因此转型期制度禁锢和制度缺失造成的制度成本是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原因。制度成本与地方政府债务呈现正相关性,在推行“发展主义”经济战略的转型经济体中,往往会通过“非制度的”或“制度外”途径筹措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社会资源,但这种本意是降低固有制度体系制度成本的做法,却无形中增加了制度转型的成本,从而使转型经济体陷入“转型困境”和“债务迷局”。目前我国处于转轨时期,我国的财政制度、预算制度、激励制度、债务管理等制度的禁锢与缺失导致了地方政府大幅举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模式的产生。财政分权造成的事权与财权不对等导致了地方政府对预算外收入的依赖;政治集权下的激励制度促使地方政府官员不断举债投资建设,形成甚至固化了地方经济增长(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依赖地方政府投资的经济发展模式:官员的任期制加上离任审计的不完善使地方政府普遍存在预算软约束。因此,财政分权不彻底、预算软约束和激励制度使地方政府具有大规模举债的内在激励,而债务管理机制的缺失、投资导向的经济刺激政策、以及地方政府创新的融资平台,加速了地方政府举债规模的膨胀。因此,正确认识我国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存在的潜在危机,并用制度成本分析框架挖掘其深层原因,我们将可以根据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来防范和控制存在的财政和债务风险。本文提出降低制度成本并促使地方政府债务进入良性发展的政策建议包括:改变目前央地“事权与财权不对等”的格局,完善财政分权制度;完善官员考评和激励机制,转变依赖政府投资拉动经济的发展模式:赋予地方发债权,开辟地方政府合法举债的渠道;建立债务管理的规范制度,将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实施预算硬约束,公开接收社会监督;加速金融体制改革,丰富和完善地方政府投融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