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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对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视和宣传唤醒了公民的专利权利意识。权利行使的另一个极端是权利滥用,一些专利权人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开始利用相关法律制度的漏洞,以提起专利恶意诉讼为手段打击竞争对手。实践中不断出现通过恶意申请专利或者利用问题专利,借助正当的诉讼程序来到达不正当目的的专利恶意诉讼行为。专利恶意诉讼不但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浪费了司法资源,同时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当予以重视并合理规制。然而,我国对于专利恶意诉讼的含义、构成要件、认定标准等基本内容并没有在现行法中从正面直接地作出具体、明确的表述和规定,这就导致了我国各法院目前在处理此类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因无明文规定的统一处理标准而产生了很多的分歧。近年来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总体上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2019年全国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较2013年审结案件数量增长了4倍。综合此类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与我国的法律规制现状来考虑,现阶段我们有必要对该类行为的认定标准予以深入研究并对其进行合理规制。本文正文一共四个部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案例从而引发对专利恶意诉讼的思考。首先第一章从法理角度对专利恶意诉讼的概念进行分析,将专利恶意诉讼与相关概念进行辨析并总结出其特点。再通过探讨专利恶意诉讼的类型和表现形式进而分析其形成原因。第二章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介绍现阶段我国专利恶意诉讼规制存在的问题,发现最主要的方面是法律规制的空白与不足,包括专利制度的特点给诉讼的认定增加了难度、学界各认识存在分歧,庭前审查程序不严格,对受害人损害赔偿不力等程序问题。在第三章比较外国法上专利恶意诉讼制度的相关规定,总结国外法律规制途径,探索适合我国的相应制度。最后第四章,针对第二章的问题提出了对应完善专利恶意诉讼法律规制的建议。希望本文通过对专利恶意诉讼的研究,能对司法实践中在处理涉及利用专利权进行恶意诉讼的问题上起到些微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