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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自由化与金融机构国际化、大型化的发展潮流,金融机构由分业经营向综合经营发展已成为主要趋势。金融控股公司,正是在这种趋势下所产生的重要组织形态,是金融创新的必然产物。但是,金融控股公司在带来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及协同效应等优势的同时,由此而产生的利益冲突及风险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2008年以来,美国和世界遭遇了自大萧条以来最为严重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在一定程度上也和金融控股公司宽松的综合经营体制有关。防火墙法律制度的建设可以有效防范利益冲突,控制风险传递,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具有显著的意义。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都相继通过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立法,确立了金融控股公司的防火墙法律制度。在我国,已经出现了大量的类金融控股公司,但大都风险意识低,内控机制缺失。加上我国立法的不完善,这些金融机构大都处于金融监管的空白。因此,应借鉴先进的防火墙制度经验,加快建立与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防火墙法律制度。全文除前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章:第一章:金融控股公司防火墙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介绍了防火墙法律制度的内涵、特征、法律性质,比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墙、中国墙与防火墙法律制度,总结了有关防火墙法律制度的主要学术观点及争议,并且讨论了防火墙制度设立的必要性及其功能。第二章:金融控股公司防火墙制度的法律设计。对如何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防火墙制度进行了讨论,包括构建的价值目标和具体原则,防火墙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运行机制。第三章: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金融控股公司防火墙制度模式和法律实践。重点介绍了美国、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的防火墙制度模式,比较和分析各个地区不同的特点和实践经验。第四章: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防火墙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介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防火墙制度的发展现状,并对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防火墙法律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