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朝”、“对”是现代汉语众多介词中使用频率较高、使用范围较广的两个介词,在现代汉语中既可以介引方向语义角色,也可以介引对象语义角色。介引对象语义角色时,这两个介词有时可以互相替换。文章尝试研究这两个介词介引对象时互相替换的条件。对象和受事、与事等语义角色很相近,所以要研究对象介词“朝”和“对”的替换条件,就必须要确定什么是对象。只有明确了什么是对象,才能进一步分析介词“朝”、“对”介引对象语义角色时的使用情况,讨论二者互相替换的条件。全文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借用Dowty(1991)的理论方法,通过和受事、与事、方向格的比较,分析归纳“对象”格的特征,从而确定什么是对象。第二部分从谓语中心动词的特征、对象的特征、介词本身的意义三个方面分析介词“朝、对”介引对象时的使用情况和互相替换的条件。文章最后得出的结论如下:(一)、对象的特征为:对象具有[+受动][+感知/接受][+自立]的特征。(二)、介词“朝”和“对”互相替换的条件为:1、介词所介引的对象是具体的人或事物,与对象所联系的是某些外向动作动词或表示使视线接触到人或物的“看”类动词,在这样的条件下,介词“朝”和“对”可以互相替换使用。外向动作动词表示的动作有一定的方向性,动作的发出者要支配一定的事物接触到对象并对对象产生影响和作用。介词介引的对象具有[+受动]的特征。2、介词所介引的对象是人,与对象所联系的谓语动词是表现某种情绪、情感、心理状态的表现动词,在这样的条件下这两个介词可以互相替换。表现动词表示的行为动作性不强,对象在意念上有受动性。3、当介词“朝”、“对”介引的对象是人,对象所联系的动词表示的是某种身体姿态、面部神情时,这两个介词可以互相替换使用。对象是施事通过身体姿态、面部表情、神态、眼神传递等动作来表达意思、传递信息的接受者。对象对这种视觉信息有理解感悟力,明白施事的暗示并能做出一定的反映。对象和施事要处于可视的距离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