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从阐述所得相关的概念和应税所得理论出发,说明应税所得概念界定的必要性,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改革中长期忽略对应税所得概念的界定而导致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在理论上,目前个人所得税法中因应税所得认定不清而导致的相关概念模糊和纳税人意识不足问题;在实践中,由于个人所得形式多样,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法所做出的规定已经无法全部涵盖应税所得,而通过税务机关出台文件解释填补漏洞使得相关税收文件繁杂,更有可能导致税务机关权力扩张之嫌。本文试图以应税所得理论分析具体案例,解决当前尚未被认定为应税所得的个人收入的界定问题。最后为完善我国当前应税所得概念界定提出立法上的建议,建议以渐进式改革的方式逐步在个人所得税法中确定应税所得概念。具体来说,本文一共分为四部分:第一章是所得相关概念和应税所得理论概述。第一部分主要从理论上探讨个人所得相关概念,毛所得、净所得、免税所得和所得除外概念界定,分析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第二部分是简述三种应税所得理论即概念源泉说、净资产增加说和市场交易说概念的发展与定义,对分别适用这三种理论的英国、美国和德国应税个人所得税制界定实际情况进行介绍,评析各个理论的优缺点。第二章个人所得税改革对应税所得界定的理论问题研究。第一部分是在应税所得视角下观察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结合现实实际分析在目前的税制改革中,对应税所得的概念界定有助于个人所得税对财政收入的扩充和分配调节功能更好的发挥。再通过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和改革发展历程,探讨改革开放后历次个人所得税制中应税所得范围的变化,并试图探究背后理论和现实原因。第二部分探讨我国缺乏应税所得概念而导致相关概念模糊不清,纳税人意识不足的问题。第三章在缺乏应税所得概念下产生的现实问题。目前,税务机关以不断发布文件的方式增加当前个人所得税法体系的应税所得范围。这就导致了应税所得认定体系复杂,而且也带来税务部门权力过大的问题。再分析如损害赔偿金、直播打赏收入和学生奖学金三类具体个人所得形式现状和产生的问题,并试图以应税所得相关理论进行分析以解决这类具体难题。第四章为我国应税所得概念的完善提出立法建议。首先应当引入毛所得作为应税所得概念,这样符合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方向,有利于扩大税基并实现量能课税原则。其次建议我国应税所得理论采取净资产增加说和市场交易说相结合的方式。最后在立法上确定应税所得概念,并分为三个阶段以渐进式改革方式完善应税所得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