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失地农民生存权益逐渐受到社会重视的情况下,许多省市的政府部门开始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有益探索。N市于2004年5月出台了《N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为失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供给 进行了初步尝试。目前,学术界对现行政策的研究仅限于从政策本身或者技术层面上发现和解决问题,缺乏对失地农民自身需求的关注,因此并不能从根本上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得到保护。
本文以N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尝试为例,通过个案调查发现,该政策在实践中虽然取得较高的参保率,但是参保水平总体偏低,并且失地农民的参保意愿并不高。原因在于失地农民认为现行政策在保障水平、保障内容、实施程序等方面不能满足其需求,缺乏吸引力;而失地农民群体自身的年龄、文化程度、经济状况等因素对其需求具有决定性的约束作用;政府对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供给、对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制度安排和安置就业机制也影响了失地农民在参保过程中的行为选择。
文中以失地农民自身需求为镜,反观现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供给,笔者认为不能用“强制参保”来实现政策效果,而是应该正视失地农民的需求差异,根据失地农民不同特质不同需求采取不同的社会保障办法,并完善与此密切相关的政策,如此才能提高政策吸引力,真正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在此原则下,笔者设计了N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改善路径。笔者相信,无论是在理论研究方面还是在政策实践方面,两方面的共同进步将使“失地农民问题”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