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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信用既属于人类道德的范畴,也属于经济范畴和上层建筑。在整个信用体系中,个人信用处于基础地位,它决定着整个信用体系的弹性和扩张性,是经济能否良性循环和自我发展的必要素质。目前,我国的信用秩序混乱、个人信用状况恶化,已经使我国的经济发展支付了巨大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因此,研究人们在经济活动中选择失信或守信策略的原因,对于探讨如何改善我国的个人信用状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信用体系、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考察信用的含义以及信用文明的产生和发展出发,比较了东西方传统的信用思想和信用文化,分别介绍了东西方个人信用制度发展的历史,说明信用在东西方不仅具有共同性,也由于文化背景和价值理念的不同而具有各自的特点,为本文的写作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是本文的特点之一。 在研究了我国个人信用现状的基础上,本文还考察了我国个人信用缺失的原因。笔者认为,我国个人信用缺失的原因可以从历史、传统心理、环境、制度四个方面来进行考察。这四个原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一方面制约了我国个人信用关系的发展,使我国的个人信用资源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另一方面,也使我国的个人信用状况逐步恶化,造成了我国信用秩序的混乱。 本文又着重从经济学的角度,利用博弈论的有关理论和方法,从一次性博弈入手,通过重复博弈、进化博弈、不完美信息博弈、监督博弈、以及监督和信用机制下的不完美信用博弈,层层递进的论证了个人在没有监督和信用机制的条件下,从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必然会在经济活动中选择失信策略;然而,如果建立了监督和信用机制,就可以通过改变人们的收益情况来促使人们选择诚实守信,说明了建立个人信用体系是改变我国个人信用状况,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利用博弈论解释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是本文的主要创新点。 另外,通过分析我国在构建个人信用体系方面的障碍和西方发达国家几种较成熟的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结合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 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第n页本文探讨了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信用管理模式,并进一步从个人信用征信、评估、风险管理、风险转嫁四个方面分析了如何构建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提出在东部发达地区建立政府监控、中央银行牵头的独立信用机构,利用政府的协调作用和立法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个人信用信息汇总到信用机构,并由信用机构进行整理和评估的个人信用体系;而在西部地区应该发挥大区银行的作用,成立由中央银行监管,五大银行牵头的银行协会,率先为急需信用服务的银行客户提供服务,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包含各方面信息的个人信用体系的对策建议。这是本文的又一创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