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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贫困,最终使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是我国国家发展战略中的一大重要内容,“真扶贫,扶真贫”亦是我国农村扶贫工作的重要目标。然而,在实际基层农村扶贫工作中,“瞄不准”问题却已严重干扰了该目标的实现。故而,准确识别农村贫困人口,完善我国农村扶贫人口瞄准机制已成为当前我国扶贫工作的当务之急。本文结合案例分析方法与统计分析方法,通过对国家当前两大扶贫政策并行、两个瞄准机制相结合的现状阐述,针对其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总结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以期提高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扶贫瞄准效率。 全文通过回顾我国农村扶贫实践历程,围绕农村扶贫体制与扶贫瞄准机制的关系,以江西省重点贫困县——上犹县为例,描述和分析了农村贫困对象瞄准中存在的偏差现状,并针对农村扶贫瞄准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具体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主要是要实现我国农村扶贫人口瞄准机制完善化,提升扶贫瞄准精度与瞄准效率,则需改革当前政府主导型扶贫体制,实行多元合作、贫困户与贫困人口自主参与予以脱贫机制,最终实现瞄准机制中由非参与式的干部确认机制向参与性脱贫机制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