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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等气体的过量排放,产生了“温室效应”和其他一系列的危害,让国际社会、我国政府和人民都认识到生态环境与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在经过国际社会的合作和协调下,为了保护环境和削弱“温室效应”,国际社会和我国政府对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政策,共同促成了《京都议定书》的实施,碳排放权由此产生。会议指出,碳排放权是指通过节能减排而获取剩余的二氧化碳排放来用于交易的一种权利。在国际和国内的探索基础上,我国先后成立了8家碳排放权交易所,开展交易碳排放权和促进低碳金融创新等业务。这些业务的展开,依赖于碳排放权价值的确定,因此,碳排放权价值评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着重整和了研究碳排放权价值评估方面的文献和资料,详细地了解碳排放权的交易体系,并找出了碳排放权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对区域内企业碳排放权价值进行了客观科学的评估。首先,明确碳排放权的基本性质,以此确定碳排放权的权属性质;其次,以碳排放权的性质来确定碳排放权价值的评估方法和理论,并说明各个方法和理论的适用性;接着,阐述我国碳排放权的定价机制和国内外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说明碳排放权价值评估的前景;再次,分析区域内可能产生的影响因素,建立了区域内碳排放权价值影响因素体系;最后,依据碳排放权的特点,结合国内市场发展前景,本文选择收益法对区域内企业碳排放权进行评估,构建了区域内碳排放权价值模型,并依据该模型评估验证A省区域内企业碳排放权价值,得出了相应结论。本文正是明确碳排放权基于不同区域下共有并且重要的影响因素,构建了区域内碳排放权价值影响因素体系。同时依据碳排放权的特性,对收益法进行创新,并运用该收益法模型对区域内企业碳排放权价值进行评估。经过模型研究验证,应用收益法评估的碳排放权价值在合理范围内。因此,利用收益法能够合理科学地评估出区域内企业碳排放权价值,对企业在市场交易时确定碳排放权价值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