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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舆论对司法活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社会民意也越来越有力地影响到司法。“许霆案”、“李昌奎案”等一系列有着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的不断涌现,使我国司法中的民意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理论研究的热点。经过长期的讨论,司法应当回应民意已经成为理论与实务界的基本共识,当前的重点已经转至如何回应民意这一问题。大多数学者认为,陪审制度是司法回应民意的最佳途径。然而人们关于陪审制度对民意的回应还存在诸多含混、误解之处,陪审制度本身存在的诸多缺陷,使得该制度无法有效地回应民意。当前我国对陪审制度回应民意的问题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而域外国家的陪审制度历史悠久,经验丰富,值得我们反思和借鉴。鉴于此,笔者在研究我国陪审制度如何有效回应民意的同时,将分析域外国家对此的做法,并将其结合起来,提出改革我国陪审制度以有效回应民意的构想。本文研究主要采取的方法包括类型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和文献研究法等,立足于陪审制度与民意回应的基础理论,运用多种分析方法对陪审制度与民意回应的关系进行研究,从民意回应的角度来研究陪审制度的改革,这对研究司法裁判如何有效回应民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内容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主要阐述本文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国内外学界目前对此的研究状况,以及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二章旨在厘清陪审制度与民意回应的关系,首先介绍了民意的不同学说和陪审制度的历史沿革,然后探究了陪审制度与民意回应在形式上和实质上的联系。第三章主要分析陪审制度在民意回应上存在的不足之处及其原因。第四章介绍和分析了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度在民意回应方面的制度设计,旨在通过借鉴域外国家的经验,来探索我国陪审制度对民意回应的完善之路。第五章在分析了陪审制度回应民意当前存在的不足及借鉴了域外国家的经验之后,提出了改革完善陪审制度以有效回应民意的具体措施。最后,第六章对本文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