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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充分考虑被害人的行为,并对现行的刑事法律关系进行重构,以将被害人的行为导入定罪机制,既是刑法发展的趋势,也是现代社会个体权利不断彰显的必然要求。在综合考虑立法与司法实践的现状的基础上,展开对定罪过程中被害人行为的重要意义问题的研究。文章主要介绍了以下内容,第一,被害人行为影响定罪概说,包括:被害人的概念、被害人行为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被害人行为的具体类型等。第二,被害人行为影响定罪的现状分析,主要研究现行法在被害人行为导入定罪机制问题上的不足及其产生的根源。第三,被害人行为导入定罪机制的必要性,表现在:将被害人行为纳入定罪考量机制,有利于实现法秩序统一体下刑法与相关部门法之间的协调与衔接、有利于实现公平责任、推动刑法功能之实现,而从实证的角度看,被害人的行为对行为成立犯罪、合理判断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具有现实作用。第四,被害人行为导入定罪机制的实现路径(一),建议在刑事法理论中确立被害人的刑事法律关系主体地位;将被害人承诺一定程度阻却犯罪予以法定化;将被害人的过错行为以明文的形式规定出来;明确规定被害人刑事处分原则。第五,被害人行为导入定罪机制的实现路径(二),具体探究了被害人过错行为与具体犯罪的认定的分则设置,亲告罪范围的扩大,将轻微的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交通肇事罪等纳入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