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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渐渐被人们重视,一些民族地区也开始利用当地旅游资源的优势开展旅游业脱贫致富,旅游扶贫的工作也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21世纪之后,国际上相继提出了“面向贫困人口的旅游”和“消除贫困的可持续旅游”,中国的旅游业虽起步相对较晚,但各地政府部门也逐渐重视旅游扶贫的重要性,扶贫的形式也趋于多样性,逐步形成了系统化和多元化的扶贫形式。在我国,民族地区属于欠发达地区,其发展速度也受到了当地贫困现状的制约,但其所处的地理位置且拥有着众多的少数民族,这为当地的旅游开发提供了独特的资源优势为扶贫工作的开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随着开发商过度开发旅游资源,对旅游资源的疯狂掠夺,使得旅游业是“无污染产业”的印象已受到损害。由于人们对经济利益的盲目追求,已经危害到了当地的环境、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在民族地区开展有效可实施的生态旅游扶贫模式是一条有效的途径,这种旅游扶贫模式不仅可以兼顾民族地区相对落后的经济的增长切实达到扶贫效果的同时,可以在平衡生态环境上起到积极作用,以致实现当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所探索的是通过在民族地区开展生态旅游以实现扶贫的目的,在民族地区合理有效地开发当地的生态旅游资源,将生态旅游资源实现生态资产资本化,开发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以带动民族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可以为脱贫奠定经济基础,最终实现民族地区贫困居民摆脱贫困的愿望。本文展开所依据的理论基础为:旅游乘数效应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收入分配理论,并以此对民族地区的生态旅游扶贫的模式进行了研究。在生态旅游扶贫开发过程中要将当地生态旅游资源转化为生态资产并最终使其资本化,在生态旅游管理方面要加强对产权的界定,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生态旅游扶贫带来的作用并以此确定了民族地区生态旅游扶贫的最佳模式。通过对云南省的生态旅游扶贫效果的探讨分析了云南省的贫困现状以及生态旅游产品、旅游产业的发展现状和起到的带动作用,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云南省的生态旅游扶贫发展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