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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行政问责有其固有的特色,其一般表现形式为重大问题发生时的集中问责,俗称“问责风暴”。“非典”事件是我国行政问责风暴的开始,以此为开端,近年来各种行政问责风暴在公共行政领域愈演愈烈。每当重大的公共问题呈现于公众视野,政府的应对行动雷厉风行且成绩斐然,伴随着各类责任人的落网上演一幕幕皆大欢喜的场景。但是相应的,各类社会问题并没有因此而减少,近年来各种公众安全事件反而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在食品安全领域,“苏丹红”、“地沟油”、“毒奶粉”、“瘦肉精”层出不穷。虽然以政府部门的问责结果来看,“问责风暴”迅速地处理了责任人,销毁了问题食品,给了公众满意的交代。但是这些食品安全事件所带来的危害却是短时间无法消除的。短暂的“问责风暴”确实在政府的公共关系和公共形象方面力挽狂澜,但是仅仅如此是远远不够的。近年来更多的学者开始关注政府的行政问责制度建设问题,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各类研究成果对于我国政府完善行政问责制有着积极的借鉴价值。但是我国的行政问责,特别是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行政问责还远远没有达到制度化、常态化、有效化的水平。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型,政治改革的关键阶段,整个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尤为重要。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历来都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在现代国际社会中,国家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负有主要责任。如何打造一个安全的食品生产和消费链条是一个很有价值的课题,而其中,如何创建一套合理完善的有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行政问责制度就成为了我们所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本文围绕食品安全监管中行政问责制度在我国的现状与问题,梳理其中的不足与原因,并借鉴国外一些典型的模式分析其成功经验,最终从法律制度建设、官员责任意识培养、加强包含社会各阶层参与的异体问责、建设、完善我国问责体制等几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具体来说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份为绪论,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和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第二部分主要是界定了与本文有关的一些关键理念和指导理论。包括对食品安全监管和行政问责制度的概念分析,以及与其相关的公共产品概念、市场失灵、主权在民理念以及公共选择理论。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我国目前在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初步分析了其形成的原因。第四部分则通过介绍美国和加拿大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并分析了国外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五部分则是在前文分析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制度建设和执行现状,以及对国外经验借鉴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