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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房地产产业市场与房地产金融市场资金需求与供给存在着结构性的矛盾,宏观金融政策对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活动的影响以及目前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中存在的问题,使得研究如何在我国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具有了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从我国房地产投融资之间的现实矛盾入手,较为详细地描述了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产生与发展、法律环境、运作模式以及主要优点。通过对比我国目前的房地产信托业务的发展,辨别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与我国房地产信托产品的异同,找出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主要困难。首先在我国设立房地产信托基金在于缺少健全的法律体系,目前状况下还无法设立合法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主体,也更谈不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上市交易以及后相关监管。其次在我国的税收政策下,房地产信托业务重复纳税,大大压缩了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生存空间,也是在我国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第三我国房地产金融专业人力资源以及金融软环境等方面都还不成熟。这些都会给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顺利运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基于以上的分析,本文建议先选定适合我国的现实状况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模式,公司制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或契约制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然后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修改税法,加强监管,改善市场环境,为房地产投资信托投资基金在中国的设立创造必要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