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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特殊监管区是指经批准设立在特定区域,具有或部分具有保税加工、保税存储、国际物流、国际贸易等功能,实施特殊税收和管理措施的封闭式海关监管区域,具有境内关外、隔离封闭、充分自由、政策优惠等特征。按监管区域和业务模式的不同,目前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可分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园区等6种。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基本覆盖了沿海、沿江、沿边以及部分内陆地区的重要港口和中心城市。现阶段,顺应我国保税贸易的发展需要,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面临着全面整合的形势,以实现功能、政策、管理制度、监管模式的规范统一。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是目前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中各项政策最优惠的一种形式,也是探索逐步实现自由港区功能、走向自由贸易区的必经阶段。长期以来,由于受到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在实际运行管理过程中与国际上成熟的自由贸易区比较还有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发展、整合和创新。在此背景下,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政府管理模式的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综合运用了比较研究、案例分析等方法,在介绍国际海关特殊监管区,特别是发达国家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制度、管理体制、海关监管等管理模式要素先进经验基础上,分析总结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成熟自由贸易区政府管理的共性特点和对我国的启示,从管理模式的层面研究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机制。通过法律制度、管理体制和海关监管等方面管理模式要素的创新,探讨政府管理模式调整的构想,寻求和确定更为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体制安排,不断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管理模式,促进其更加适应新时期的生态环境。
通过分析研究,文章认为,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管理模式创新应以推动特殊监管区内贸易便利、投资自由为主线,遵循“系统性、权威性、规范性、创新性、效率性、便利性和公平性”的管理原则,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符合国际惯例的前提下,从提高立法层次、改进管理体制、提高海关监管效率、创新优惠政策等方面入手,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商业活动创造便捷、有序的环境,使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真正成为区域经济增长的引擎和制度创新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