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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调查重庆市市本级及8个区县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美容机构)的人员资质、技术服务项目,以及开展生活美容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生活美容机构)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情况、负责人的认知情况等内容,探讨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界限,分析重庆市医疗美容服务行业运行及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方法整群抽取重庆市本级及8个区县全部71家医疗美容机构,并随机抽取相应辖区共计207家生活美容机构,使用自设问卷及访谈提纲,由经培训的调查员对其进行现场调查及访谈。结果(1)10家医疗美容机构的机构名称核定不规范;(2)17家医疗美容机构未按规定核准到二级诊疗科目;(3)核准到二级诊疗科目的医疗美容机构中,2.27%未及时核减没有开展的美容外科,22.86%未及时核减没有开展的美容皮肤科,38.10%未及时核减没有开展的美容牙科,28.57%未及时核减没有开展的美容中医科;(4)由于行政部门未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备案工作和医疗美容机构未申请备案两方面的原因,导致70.34%的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项目未备案;(5)52家不设床位的医疗美容机构中16家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输液活动,占30.77%;(6)人员资质方面,调查的医疗美容机构中共计2人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生工作,5人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从事护理工作,28名主诊医师、21名护士不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对执业人员资格的要求;(7)207家生活美容机构中6家机构被认定违法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占2.90%,其中3家开展美容皮肤科,2家开展美容中医科,1家同时开展了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6家机构中,2家设有专门的技术操作间,占33.34%;2家的消毒设施能满足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要求,占33.34%;1家有相关医疗器械、设备的消毒记录,占16.67%。违法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6家机构中从事医疗美容的从业人员,17人均没有医学相关学历背景且未取得医师相关证书。讨论建议加强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机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修订《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和《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规范医疗美容机构的许可和医疗美容项目备案工作,加强医疗美容机构和生活美容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大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大社会宣传,提高医疗美容正确执业、就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