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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市场的飞速发展与竞争程度的不断加剧,拥有市场势力的厂商会对其下游厂商施加一系列的纵向控制手段,独占交易就是其中一种方式。独占交易,又称排他性交易,是指上游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生产或制造商通过与下游零售商或批发商签订排他契约,明确禁止下游买方购买或经营其竞争制造商的产品,从而达到排挤竞争对手或阻止潜在竞争对手进入市场的目的。随着竞争的加剧,独占交易行为在各行业屡次发生,广泛存在,由于它限制了自由竞争,封锁了竞争对手,因此,于200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明确禁止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排他性交易行为,这同时也引发了学者们关于这种行为反竞争效果与发生条件的讨论与思考。究竟独占交易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更容易发生?其发生与下游市场竞争程度是否存在着某种内在联系?如果在位者不能实施这种策略性行为,上游市场中进入的发生是否也受到下游市场竞争程度的影响呢?结合着这几个问题,激发了本文核心内容的写作灵感。本文借鉴前人的理论框架,从下游市场竞争程度的角度出发,分别构建了“上游垄断、下游双寡头”和“独占交易情况”的进入模型。在两种情况中分别探讨了几种因素对上游厂商进入的影响,如上游市场的固定进入成本、在位垄断厂商的边际成本,并重点讨论了下游市场竞争程度与潜在竞争性厂商利润的关系以及对上游在位厂商提供排他契约的影响,找出了排他和进入均衡的条件。在某种程度上,为反垄断机制提出了政策建议:由于下游市场竞争越激烈,独占交易发生的可能性越大,因而应该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下游高度竞争的行业中发生排他性买卖,造成恶性竞争,影响最终消费者的社会福利;而当下游市场竞争不激烈时,即便在位者提供排他契约,也不会阻止潜在竞争者的进入,总会有下游买方选择与进入者交易,使其覆盖固定成本,达到进入市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