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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分类管理,是提高公务员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继续推进分类管理和聘任制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科学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是“十二五”期间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方向和重点。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基层国税机关仍然沿用旧的人事管理体制,或者统一按照综合管理类别管理;国税人员薪酬激励机制存在职务工资偏低、不同职级之间工资差异较小等问题:在现有的管理模式和薪酬激励制度下基层国税人员晋升空间狭小,严重挫伤了其工作积极性。因此,在有关经济管理理论的指导下,对基层国税人员的分类管理改革及其薪酬激励制度进行研究不仅有利于解决目前基层国税人员管理与激励方面的现实问题,而且可以从理论上为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本文在对现有关于国内外公务员分类管理的现状、分类管理下的公务员激励效果以及基层国税人员的分类管理和薪酬激励情况的相关研究进行系统回顾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国税人员的使命、现有管理模式及其经济后果等内容论述了对基层国税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的必要性,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指导下,对基层国税人员的薪酬激励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以A县国税人员为例,对其管理模式与薪酬激励的现状及其经济后果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分类管理下A县国税局现有薪酬激励机制存在的若干问题并对其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本文在对深圳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模式进行有效借鉴的基础上,结合A县国税局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分类改革和薪酬激励改进建议。本文探索了基层国税人员实施分类管理改革的可行性与基本思路,对今后加强国税人员的管理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分析了分类管理后国税人员薪酬激励机制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相关的解决办法,为分类管理模式下基层国税人员的薪酬激励改进提供了方案。本文的研究可以为湖南省国税系统甚至整个公务员系统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及其薪酬激励制度的改进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