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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国策深入,伴随着现代化城市管理和房地产经营管理的发展,物业管理也成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并逐渐发展成为了朝阳行业。经过30多年的历程,物业管理与现代社会生产和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因此推进物业管理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质量以及维护社区稳定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物业管理的发展总体上开始进入自我驱动的良性发展阶段。 但同时,因物业行业的自身发展特点,以及政府对物业监管的不够重视甚至欠缺。导致物业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与物业自身发展有关,更与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息息相关,需要政府进一步的介入物业行业管理及加强监管力度。 本论文以广州市番禺区A小区为例,通过问卷调查、访谈以及案例分析等调查方法,进行深入分析,结合A小区现状,总结出目前由于房管及物价部门的监管不到位,导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纠纷不断,主要包括房屋质量纠纷,服务质量纠纷以及费用纠纷等问题,反映出目前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政府在房屋接管验收环节监管不严导致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和擅自变更小区规划设计的问题。对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和费用的收取监管不到位以及街道办及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未发挥真正作用,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政府的监管机制不完善,包括政府机构系统化程度不高,监管力度不足,责权利不统一,监管有限。其次对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缺乏监管和引导。以及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等原因。 通过对国内外先进国家及地区的先进经验的分析和借鉴,为如何加强我国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政府监管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最终提出了提高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政机构系统化程度、建立业主委员会有效监管机制、健全物业管理过程监管、健全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四点对策及建议,来优化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的政府监管问题。通过对本论文的研究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发展任重而道远,政府监管更是不能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