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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巴塞尔新协议生效,市场纪律作为非官方监管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重视。有效的银行监管有赖于市场力量的参与和约束,然而为防范金融危机而提出的金融安全网的实施引发了传统的作用于银行的监管力量的重新分配。存款保险制度和最后贷款人制度带来的道德风险弱化银行内部控制,削弱市场纪律发挥作用的内部因素;存款保险制度更由于削弱债权人的监管动机和风险意识,导致市场约束的严重的效用损失。如何在市场纪律与金融安全网设计之间达到最优均衡成为关注焦点。
各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在保险覆盖率、保险基金筹措和管理等方面有很大的差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存款保险制度最优设计看法和观点的不同,有必要考察不同保险制度设计对市场约束有效性的侵蚀程度,从而为存款保险制度最优设计提供事实根据。本篇论文旨在以银行事实数据为基础,构建实证模型,分析不同的存款保险制度对市场纪律有效性的影响。
本文首先对市场纪律的涵义渠道、存款保险制度的内容及两者相互作用的理论关系进行了论述,界定了本文的研究范畴。本文核心部分对亚洲银行面板数据和存款保险制度变量进行回归,建立了三个模型。第一个模型考察了市场纪律发生作用的利率渠道的有效性,分析了银行利率对主要风险指标的敏感程度,以及存款保险制度对这一敏感系数的影响。我们发现:显性存款制度降低了存款人的利率要求,侵蚀了对风险银行的市场约束的有效性。第二个模型考察了市场纪律另一渠道--存款规模,是否受到存款保险制度的影响。对于这一点,回归结果不一致。第三个模型进一步考察不同国家和地区存款保险制度安排上的具体特点对市场纪律有效性的影响。运用亚洲11国存款保险制度具体特性的数据,如保险覆盖率,共同保险,基金的来源等,通过将市场纪律有效程度和这些存款保险特征进行回归,最后得到存款保险制度具体安排对市场纪律有效性影响的结论,即保险限额的增加和银行同业存款保险会普遍降低利率水平,侵蚀市场纪律的有效性。最后根据实证结果给出了最大限度保护市场纪律有效性的设计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