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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地区油气资源储量丰富,拥有的传统油气资源占全球未开发油气资源总量的22%。而俄属北极地区的能源储量占北极总资源量的一半以上,能源种类主要以天然气为主,占北极地区天然气总量的70%以上。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北极地区的战略价值日益上升,2014年5月俄罗斯总统签署了《俄属北极地区领土的法令》,该法案将俄属北极地区的范围进一步细化到各自治区、自治州、共和国的具体地区和市镇。沙俄时期在北极地区主要进行小规模的商业开发;苏联时期在国家参与下,俄罗斯对北极陆上油气资源的开发达到鼎盛,俄属北极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北方航道得到极大的发展;解体之后,由于技术的进步和北极海冰的融化,北极的战略意义日益上升,俄罗斯通过开展国际合作的方式,开始北极大陆架的开发。乌克兰事件使俄罗斯受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制裁,再加上国际油价下跌,导致俄罗斯在能源开发领域(尤其是在北极地区)举步维艰,因此俄罗斯进一步深化能源东进战略,为中俄在北极展开能源合作创造了契机。中俄在北极地区的能源合作仍属于起步阶段。中国和俄罗斯在北极地区的合作形式丰富多样,尤其是亚马尔LNG项目的开展使中俄两国的能源合作产生了质的变化。中俄在能源开发、能源运输、能源销售、科技合作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同时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北方航道全面开通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对我国而言,北方航道的开通使我国与北极建立起一条能源通道,为我国开发和利用北极资源提供了便利。同时北方航道的开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能源进口压力和对传统航线的过度依赖,保证我国能源运输的安全。进一步深化中俄能源合作除了要面对北极复杂的自然环境、国际环境以及第三方国家的介入和竞争,还要解决两国之间长期存在的政治互信问题。但是两国在政治经济合作领域有很多的利益契合点。2017年6月,在“一带一路”构想的框架下,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构想》,提出建设三条蓝色通道,海上商路新添“北冰洋航道”。2017年7月在习近平主席访问莫斯科期间,两国元首签署联合声明,将北极合作正式纳入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支持北方航道的开发利用,共建中俄两国“冰上丝绸之路”。因此中俄两国在北极的能源合作有良好的前景,未来必然会更加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