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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管理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从最开始的“全能型政府”到后来的“指令型政府”,再到现在的“服务型政府”,政府职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变化而发生着转变,而社会管理也被社会治理所替代。新时期,仅靠政府管理和市场调节,已然不能满足社会多样化的发展需求并解决日益复杂的社会矛盾,而出生社会、扎根社会、服务社会的社会组织将被赋予新的历史使命,与政府、市场一起,承担起治理社会的重任。近来,中国社会组织发展迅猛,但是量大质低的现象也显而易见。国家需要从制度、政策等方面规范社会组织发展,使其真正成为社会治理的正规军。论文基于公民社会、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社会治理等理论,对现阶段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功能和政策现状做了分析,整理出理念缺失、社会组织自身缺陷、政策扶持乏力、内部管理不足等四方面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带着问题,笔者调研了无锡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其从一开始在财政保障下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组织经过改制,逐步成为类似律师事务所的自收自支的社会组织,但是因其定位偏公益和贴近基层、便利群众、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等特点,所以依旧是为乡村等偏远地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主力军之一。笔者通过实地调研,对无锡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发展历史和特点做了具体分析,并找出四点无锡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参与社会治理的经验。同时,笔者还大量参考了国内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例子,提出了完善法律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划定社会组织发展重点区域、建立三项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理念这五点建议,希望能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并立足基层,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一个实务案例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