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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监管民警肩负着维护监所安全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承担着教育矫治、矛盾化解、深挖犯罪等多项工作任务。科学有效的防治公安监管民警的职业倦怠问题,对提升公安监管民警的工作效能、加强公安监管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保障公安监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也关乎社会的长治久安。本研究以Z市市级公安监管机构为例,在查阅国内外职业倦怠的相关文献著作明确职业倦怠发展情况、研究现状及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对8名Z市市级公安监管机构民警进行一对一访谈,并以此为依据对MBI-GS量表进行修订,修订后的MBI-GS量表与民警个人基本信息调查表、民警职业倦怠相关信息调查表共同构成调查问卷。问卷调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对200名Z市市级公安监管机构民警展开,对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到的Z市市级公安监管机构民警职业倦怠相关信息,运用SPSS软件开展相关性分析、描述性分析、内部一致性分析、独立样本T检验、单因素方差分析。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一是Z市市级公安监管机构民警的总体职业倦怠状况处于中度水平,其中,在情绪衰竭维度的倦怠水平最高,其次是成就感低落维度,在去人格化维度的倦怠水平最低。二是Z市市级公安监管机构民警职业倦怠水平在人口学变量的婚姻状况、职务、接触管理对象频率及熬夜情况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三是个体因素(个人健康状况、家庭生活受影响情况、职业期望与职业现状相符合程度)与Z市市级公安监管机构民警职业倦怠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四是组织因素(职业成就感、职业压力、负性刺激、职业发展、福利待遇)与Z市市级公安监管机构民警职业倦怠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五是制度因素(考核评价机制、培训轮岗机会、权益保障程度)与Z市市级公安监管机构民警职业倦怠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六是社会因素(社会支持度、社会信任度)与Z市市级公安监管机构民警职业倦怠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针对上述影响因素,基于人口学变量差异及个体、组织、制度、社会等层面提出防治公安监管民警职业倦怠的建议。基于人口学变量差异对策包括:开展民警婚姻问题援助、完善民警选拔任用机制、科学优化勤务运行模式;个体层面包括:增强自我健康管理、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强化个体自我调节;组织层面包括:加强公安监管文化建设、提升民警健康保障水平、改善监管场所工作环境、试行公安监管民警心理援助项目(EAP)、强化民警职业生涯管理、强化公安监管职业保障;制度层面包括:优化工作绩效综合考评机制、探索有针对性的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构建跨场所及跨警种轮岗交流机制、健全公安监管执法规范化管理机制、建立公安监管民警依法履职免责机制、强化涉公安监管舆情处置机制;社会层面包括:构建良性、和谐的警民关系、提升公安监管的社会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