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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国家为了减轻地方政府安置军转干部的压力,实行了一种新的安置制度—自主择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转业到地方后,“五险一金”成为关乎他们民生的重要待遇。2001年我国军转安置工作实行自主择业安置制度以来,国家在一系列文件中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五险一金”待遇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在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生活待遇和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部分政策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险一金”制度规定得还不够明确,导致各地在落实相关政策待遇时遇到了一些困难,因此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险一金”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尝试通过收集和梳理相关资料,在综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险一金”制度基础上,阐述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险一金”制度的现实意义,分析现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险一金”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探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险-金”制度的原则及建议。全文共分为4个部分:绪论为本文的第一个部分。它简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缘由和研究价值,对国内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险一金”制度的研究现状进行了评述。阐明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险一金”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概述。本部分分为三个小节。第一小节阐述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险一金”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第二小节全面、详细地叙述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险一金”制度的主要内容。该小节详细概述了现行政策中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险一金”待遇的规定。第三小节表述了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险一金”制度的现实意义。首先,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险一金”制度是促进自主择业安置制度完善成熟的客观需要。其次,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险一金”制度是保护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最后,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险一金”制度是维护自主择业军转群体和谐稳定的客观需要。第三部分分析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险一金“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管理上的“双重主体”。二是医疗保险上的“双重待遇”。三是养老保险上的“双重标准”。四是参加失业保险不太合理。五是工伤保险存在政策缺口。六是生育保险政策缺位。七是住房公积金政策尚不完善。第四部分阐述了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险一金”制度体系的基本原则与具体建议。论文认为,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险一金”制度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二是保护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合法权益的原则。三是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相协调的原则。具体建议:第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第二,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第三,尽早出台工伤、生育保险政策。第四,进一步明确养老和失业保险政策。第五,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