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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是政府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之一。在现实政治生活中,虽然决策失误在中国各级政府的公共政策中屡见不鲜,但是对决策失误问题却缺乏有效的问责制度,决策失误无人承担责任成为普遍现象。因此,如何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不仅是减少甚至避免决策失误的需要,同时对于加强责任政府建设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政府决策失误的普遍性与决策问责的缺乏性之间的矛盾却不可避免地导致人们的质疑:决策问责何以可能以及如何实现?而这正是研究所要回答的核心问题。问责是一个视情景而定的概念,决策问责的提出有其特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背景。从政治环境来看,中西不同政治生态下的问责实践表明中国正在走一条与西方不同的实现问责的道路,这就意味着在非竞争性选举的政治生态中实现决策问责的可能性;从社会背景来看,中国各级政府的决策失误造成了严重后果和沉痛代价,从而凸显出加强决策问责的重要性。决策问责作为从决策的角度理解问责的一种特定类型,对其内涵和外延的把握需要充分考虑到所处的政治环境和社会背景,在此基础上综合吸收各种维度的要素进行分析。在中国的政治生态和现实背景中,问责呈现出实践先于理论的特点。已有问责事件的实践情况表明,中国问责实践的内容主要集中于结果问责和执行问责层面,而对于决策问责则非常有限。针对这一现状,通过访谈调查发现,当前决策问责存在的问题表现在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两大方面,尤其是决策责任认定的困难。从根本上讲,决策问责中的这些问题都与决策主体权责背离密切相关,通过案例分析可知,决策权责背离在决策过程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在决策程序的不同环节存在不同的形成原因。从权责关系的视角来看,中国非竞选政治中的决策问责困境可以通过委托代理理论、官僚制理论和决策理论进行阐释。具体而言,中国式委托代理关系的内在矛盾影响了决策问责承诺的有效性;中国官僚组织的行为悖论影响了决策权力关系的清晰性;中国集体决策体制的体制弊端影响了决策责任认定的明确性。决策问责的目标是构建一套平衡的、全面的问责体系。在权责关系链条下,权力链条、责任链条和问责链条的有机结合构成了决策问责的结构体系。就权力链条而言,需要理顺决策权力关系以解决“谁对谁问责”的问题;就责任链条而言,需要明确决策责任划分以解决“对什么问责”的问题;就问责链条而言,需要完善决策问责制度以解决“如何问责”的问题。总之,决策问责体系的构建应该以理顺决策权力关系为前提、以明确决策责任划分为关键、以完善决策问责制度为根本,从而推进决策问责理论与实践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