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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包括政府文化管理体制在内的文化管理体制改革不仅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也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的内在要求。2018年的中央机构改革标志着中央政府文化管理体制的新一轮革新,在这一背景下,系统总结并梳理中央政府文化管理体制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七十年的历史变迁,探究变迁的内在规律,尤其是中央政府文化管理体制变迁的动力要素,是一项重要的学术课题。而作为新制度主义主要流派之一的历史制度主义,将制度研究和历史过程结合起来,在对中观和宏观政治制度的历史演变的分析上具有独特魅力。本研究以历史制度主义为分析工具,借鉴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以中央政府文化管理体制为研究对象,从历史传承、结构因素、制度行动主体三个方面考察与制度变迁的动力关系。探究在七十年的历史变迁中,历史传承是如何使制度变迁保持了稳定性与连续性,结构因素是如何推动制度发生变革,制度行为主体如何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发挥能动作用塑造制度变迁轨迹。基于此,本研究提出并验证了三个论点:一是受历史传统因素的影响,路径依赖规律使中央政府文化管理体制在七十年的变迁过程中总体保持了相对稳定,使之沿着特定的历史轨迹演进。但历史中发生的重大事件打破了制度的连续性并对制度进行了边际调整,这使制度变迁过程整体上呈现出“间断——均衡”的渐进转型特征;二是受到国家宏观制度背景的影响,革命、战争、政治运动、体制改革决定了新制度的产生,国际环境、领导人意志、外交政策等构成影响中央政府文化管理体制变迁的关键变量,这些因素共同推动了制度变化的发生;三是中央政府文化管理体制作为一种制度结构,不仅规范和制约了主要制度行为主体的行为,改变其对自身利益的界定和预期,也对制度变迁本身发挥了一定的使动作用。即中央政府文化管理体制变迁中的主要行为主体自主性的存在,使得这些行为主体能动的塑造着制度变迁的轨迹和变迁方向。通过研究发现,中央政府文化管理体制变迁是多种要素复杂互动结果,在历史制度主义的框架下,历史、结构、行为者共同推动制度变迁的发生,历史传统是制度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动力,宏观制度结构是推动制度突变的主要动力,制度行为主体的能动作用也是推动制度变迁的关键动力来源。在本研究过程中,借鉴了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拓展了历史制度主义分析框架,使用了“地方自主性”、“政党自主性”等概念论述行为与制度之间的关系,并丰富了这些概念的内涵,这进一步扩充了制度变迁的理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