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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的养老保险体系建立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与建设取得很大成就,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正常的调整机制,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水平日益提高,多渠道筹资机制逐渐成熟,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不仅得到了保障,还为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城镇基本养老制度呈现“非均衡性”发展趋势,离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在不断调整中暴露出一系列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区域发展不平衡和待遇水平群体差距拉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之所以呈现如此复杂的关系,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养老保险待遇的调整未能走上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因此,立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改革,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趋向合理,具有现实的研究必要和实践意义。目前,虽然我国研究养老保险制度差异的文章有很多,但对城镇基本养老待遇水平的差距进行系统化评价分析的文章却很少,尤其缺乏从地区差别和群体差距角度对城镇养老金待遇水平差异进行深层次评价的研究。本文以此为创新点,依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大量实证数据,结合社会保障理论知识和相关数学模型的技术支撑,从社会保障学、哲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角度入手,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分析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现状、待遇差距形成的原因,探究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改革,以寻求一种既允许适度差异存在,又兼顾公平效率原则的较完善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这些努力势必有利于丰富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理论体系。本文认为,应当坚持国家责任和市场规律有机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和运行过程;坚持公平为主兼顾效率的原则,科学合理的调整养老金缴费水平和给付水平,有效缩小城镇职工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差距;坚持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经济增长成果,增进社会和谐,促进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据此,提出四条政策建议,一是完善养老金待遇水平的调节机制,二是完善多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三是尽快实现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四是建立养老金待遇水平的法律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