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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测试技术,作为一种高科技的刑事侦查手段,已经被越来越多的运用到犯罪的侦查过程中,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与世界上其他研究和使用心理测试技术的国家相比,我国心理测试的基础理论的研究还比较滞后,也尚未出台关于规范心理测试技术使用的法律规则和具体的操作程序,心理测试结论的法律地位也没有明确,这与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心理测试技术的广泛应用的实际状况是不相适应的,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心理测试规范体系,肯定心理测试结论的证据能力和证明能力,已经成为立法和司法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心理测试技术的概念谈起,并从中总结出心理测试技术的四个特点,随后,又通过实测案例介绍了心理测试技术在认定和排除嫌疑,保护无辜;作为传统讯问方法的补充手段,用于辅助讯问;辨析证词、供词的真假,解决证据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刑讯逼供现象的发生等四个方面的作用,最后,介绍了心理测试技术适用的对象条件、时机条件、设备及环境条件。第二部分,心理测试技术在国外的发展和现状。从古代鉴别谎言的方法谈起,介绍了心理测试技术的产生和发展历程,重点介绍了心理测试技术在国外的应用。第三部分,心理测试技术在国内的应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首先介绍了心理测试技术在国内的发展应用现状,随后指出了心理测试技术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缺乏适合我国国情的测试理论;测试仪器纷繁复杂,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测试人员既不中立又不专业,缺乏专业机构和统一认定;测试的组织和实施处于无序的状态,缺乏严格的程序性规定;测试的结论仍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等五个方面的问题。第四部分,心理测试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应用的规范体系的构建。在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从四个方面提出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心理测试规范体系,是明确心理测试结论的法律地位;二是加强心理测试技术的基础理论的研究;三是确立构建心理测试规范体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四是统一心理测试的技术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