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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是我国公司治理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不同于英、美等国,我国将独立董事制度的目标主要设计为监督职能,监督对象包括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和控股股东,这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无关系。经过近十年的不断探索与实践,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独立董事工作缺乏积极性,失职和辞职现象频频发生。对独立董事进行激励要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独立性和激励作用之间的平衡。目前,已有不少国家采用股票期权对独立董事进行激励,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完善我国独立董事激励机制提供了思路。本文意在探索用新的方法激励独立董事,即对独立董事实行股票期权激励,提高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促使其更好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作用,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本文从我国独立董事的制度目标和实施状况入手,通过对我国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状况的阐述,引出我国独立董事现有的激励机制及存在的问题;接着,分析在我国对独立董事实行股票期权激励的合理性,着重从独立董事股票期权激励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影响方面进行阐述,分析股票期权激励给独立董事独立性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以及对其进行克服的路径,由此得出可对独立董事进行股票期权激励的结论;然后,在分析国内相关法律规范和借鉴国外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独立董事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设计的总体思路;最后,提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并对独立董事股票期权激励的授予主体、授予数量、行权价和有效期等方面进行具体的设计。本文主要通过以下方法对独立董事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进行研究: 1、理论分析法。通过人力资本理论、委托—代理等理论分析我国对独立董事实行股票期权激励的合理性。2、跨学科研究法。除了法律知识外,还运用到了管理学及金融学的相关知识。3、网络信息搜集、文献调查法。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学者著作以及上网搜集资料,汲取相关知识,并从中获得有用信息。本文的创新之处是在分析中引入独立董事薪酬激励公式,并针对独立董事的具体特点,提出了兼顾独立董事独立性和激励作用的有限的股票期权激励。